采 购 协 议
需方: (简称甲方)
供方
: (简称乙方)
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办公电脑设备事宜,在双方友好协商,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:采购设备信息
设备名称 |
规格型号 |
数量 |
单价 |
总价 |
电脑 |
组装机1 |
8 |
- |
-- |
电脑 |
组装机2 |
2 |
- |
- |
彩色A4打印机 |
HP1025 |
1 |
- |
- |
-
:合同金额: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(含普通税务发 票),大写:( )。
第三条: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,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成并经甲、乙双方验收合格后,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即人民币 元 的100%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(即 元)(凭税务发票付款)。
第四条:交货地点:由乙方负责送货到 ,有关运输费、安置费用由 承担。
第五条:交货日期:合同签订起在三天内交货,并经甲、乙双方验收合格。
第六条: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:
-
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,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,应及时通知乙方;如因甲方未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;
-
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,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;
-
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,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,如发现包装残缺,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,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,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。
1、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,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;
2、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后,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。
3、售后服务:乙方所供设备必须按2016年3月12日报价的生产厂家、规格型号单价执行。电脑部件按照生产厂家维修保养条例进行质保。
第七条:违约责任:
-
乙方违约责任: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、规格、质量、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
定的,甲方有权要求退货,收回已付货款,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
30% 作为违约金;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,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。
-
甲方违约责任: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,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总额的 30%
作为违约金;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,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。
第八条: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
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。
第九条:其他;
一、附伊宁市宝海电子经营部2016年3月12日电脑配置报价单一份。
二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;
三、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;
四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甲方三份、乙方一份。
甲 方: 乙方:
经办人: 经办人:
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: 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:
电 话: 电 话:
开户行: 开户行:
账 号: 账 号:
签订地点: 签订时间: